负事故要责任的驾驶人,不能既是侵权人又是受害人,不得主张“自己赔自己”。根据侵权法基本原理,驾驶人作为车辆的操作者,因过错发生交通事故产生损害,其危险驾驶行为本身是损害产生的直接原因,这种因果关系不因司机在发生事故后甩没甩出车外而有所变化。即使甩出车外,自己也是侵权人。加害人应当是司机本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司机也并非第三者,也只是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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