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5 01:51:03 律师网 阅读量(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收费不合理合法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律师收费不合理合法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律师的代理刑事当中,有一种代理叫风险代理,风险代理可以如果不胜诉的话,不收取律师费用,这是符合规定。但是如果不是风险代理的话,律师应该收律师费。因为随意降低或减免律师费,有可能涉及到不正当竞争。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一帮说可以的,也不先问问什么官司。我国只有纯经济纠纷的民事案子可以签风险代理合同。刑事,行政,抚养,抚恤,劳动纠纷,离婚,继承等等都不能签风险代理。就是要防止美国那样的诉棍经济
建议你们有事别请律师,律师都收钱的,而且可以随便收,没有标准,从几百到上千万的律师费都有。
如果你们贫困,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果不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只有自己出钱请律师,你请不请律师是你的权利,律师接不接丶收多少钱是他的权利。
律师要赔偿款的30%,肯定是依据双方的委托代理合同来索要吧。如果有合同依据,又是双方之前协商好的事情,并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事情,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合同的自由就会受到充分的尊重。
01
目前许多地方规定的风险代理费用就是30%的比例,所以是合理的
律师的收费比例和内容并不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而是由律师协会的规定所规范,而律师协会制定的规定本身是只及于行业内部的群体成员。
目前,各地律师协会关于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的费用最高比例通常不得高于30%,但这本身是一个难以监管到位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么就不可能为外人所知。
风险代理的费用是实现标的额的30%,就是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数目,已经履行回来的30%,而不是全部判决数目的30%,如果胜诉方一分钱拿不到,那么律师也一分钱没有,所以律师也是有风险的,所以叫风险代理。
02
是否风险代理,建议以对方是否有财产为原则
委托律师进行风险代理,代表自己对判决后能否拿到钱是没有把握的,所以,对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宁愿自己垫付一些费用,也不要随便进行风险代理,因为风险代理的案件,确实收费很高,不能拿回来无所谓,如果拿回来心里必然不会太平衡。
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或者你不能掌握到财产线索,那么委托律师风险代理,能实现多少给他提成就可以,这样对自己也更公平一点,但要注意的是委托了风险代理,你就不要垫付什么鉴定费,交通费,活动费之类的,甚至可以把诉讼费和执行费也作为风险代理的内容进行谈判。
有约定就合理啊。我自己找律师打过这种官司的!和律师约定了百分之45我只出诉讼费其他什么都不用管的!律师很用心的给你钻研叫你开庭怎么说!然后赢了官司,对方不给钱给律师打电话律师马上去申请执行,直到钱到了我账户上才付给律师约定的费用的!这种自己只要准备好了证据就能很省心的。
简单来说律师费是诉讼成本的大头,过低的律师费会变相鼓励诉讼,让一些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问题,直接到达民事诉讼的层面,占用诉讼资源。
这里不妨举个栗子,假设一个律所降价大酬宾,所有案件500元起,会发生什么?
首先,社会层面,会导致民事诉讼案件大量增加,以前金额较小、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的案件基本会在沟通、仲裁、调节环节解决,现在雇个律师才500,沟通个屁,直接起诉,哪怕自己没道理,哪怕官司输了,500块恶心人一下他不开心么?
其次,律师行业层面,律所也有竞争的,你500块起,案子都跑你那去了,别的律所还活不活?你不仁我不义,我400!然后300、200、100直到利润空间很薄,单个案子利润薄,还要维持总利润额怎么办?增加案子数量呗,到时候你就会发现律师们遍布街头巷尾发小广告,告诉你邻居在楼道里放鞋架、大妈在楼下跳广场舞都是违法的,找我们起诉,包赢。这种结果是政府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接受的,一旦这样,律所和律师行业也就离死不远了。
最后,我们从结果往前看,降价就是一切的根源,其实500块还是5000块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500块和5000块只是开始,如果不制止,就会引发价格战,打价格战就要寻求更多的诉讼案件,实际上就是鼓动老百姓打官司,这事儿,哪朝哪代都为官方所不许。所以目前律师行业只能走单个案子利润高,而案子少的盈利模式。
律师们无疑能看清这一点,所以律师自己组建了律师协会,限制、惩罚对方的降价行为,阉割自己,保住饭碗。
包括这个案子,代理费是多少一个是律师自己知道,一个是公司知道,律师会举报自己少收钱么?公司会举报律师少收自己钱么?都不会,还不是同行举报的。
看到很多评论说律师价格高,这种行为涉嫌垄断,其实律师行业心里苦啊,他不想薄利多销么?当然想,但现在高价是他们能活下去的理由,实在不理解的可以去查一下律师的前身“讼师”,在古代官方是怎么个评价。无外乎“唆讼、诈财、挠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收费不合理合法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收费不合理合法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Copyright © http://www.lawyer66.net/ 律师网 备案号:渝ICP备2023003614号-42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