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2 12:10:49 律师网 阅读量(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名誉律师函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名誉律师函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向司法局反映。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公民收到含有诽谤内容的律师函,接到律师函的一方,可以向司法局反映问题,因为司法局是律师的行业主管部门。如果因为律师函的诽谤内容,给当事人造成了人身财产或者名誉的损失,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社会影响,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细想杨槠策说的也是事实吧,好多内容不都是余秀华自曝的么?她可以说自己是“女土非”“女流盲”“当妇”,倘若你这样说,那就一定不行!如果杨侵犯了余的名誉,那么,余骂杨的女儿是表子,杨的女儿是不是也可告余侵犯了她的名誉?
另外,他们之间本来就有合同的,是演戏,无关爱情,杨是否能告余违背合同,不付该付的费用?总之,一场闹剧而已!🐶咬🐶,一嘴毛!
我想起一句话:子系中山狼得势便猖狂。老少恋,不矜持。合时,不顾场景秀恩爱,分时又互掐,玷污两人的情感,真得无语。
曾经拥有便应珍惜,爱曾经拥有的,不爱就把过往藏在心里就好。
侵犯啥名誉啊?她有吗?
那她天天自毁名誉,这个违法吗?别人可以告她吗?天天写来写去的,三句话不离本行,讲得都是她自己那点破事。除了睡这个睡那个她心里还能装点别的吗?
她写的那些东西很多是抄袭的,还有人拿她跟李清照比,咋没人替李清照告她侵犯名誉啊?
不明白还有一些人拿她做榜样,跟她能学到个啥了?还有一点点正能量吗?这帮人到底活得有多么不如意才去羡慕余秀华呀?
唉,真希望把她封杀了吧!太乌烟瘴气了!
杨褚策当然侵犯了余秀华的名誉权啊。
虽然余秀华名誉很臭,几乎已经是没什么名誉可言了……但不能因为眼镜蛇有毒就不是保护动物,是不……
不过,按惯例,眼镜蛇如果咬了人,打死了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微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名誉律师函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名誉律师函内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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