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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孚电池律师函,南孚电池赔偿

2024-09-21 14:34:21     律师网     阅读量(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孚电池律师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南孚电池律师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视觉文化公司的碰瓷行为,你怎么看?

视觉中国碰瓷黑洞照片事件,这两天可谓是掀起了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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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首张黑洞照片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不料牵扯到的不是引力波,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图片授权公司【视觉中国】。

4月11日,印有【视觉中国】水印的黑洞照片公然在网上公布,而就在前一天布鲁塞尔的发布会上,事件视界望远镜EHT项目负责人明明说过:“首张黑洞照片发布后,全世界的所有科学家很快都能获取。”

事件起因【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在微博上表示““用此图蹭个热点用于公司广告等商业目的有风险”。”这里明里暗里的就在暗示你用了可能就要被发律师函警告!

接下来有中科院院士发言声称此图片属于全人类,只需要注明图片来源即可。之后柴继军解释,任何一张照片都有版权,取决于版权人希望这张照片如何使用。就黑洞这张照片,版权归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这张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图片说明中已经表述明确:“此图由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仅限于编辑类用途,使用请署名欧洲南方天文台;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此举引来共青团中央直接在微博点名: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此前有网友发现国旗、国徽在【视觉中国】里的团偏使用说明里均显示:“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服代表”,版权所有显示“1995-2019视觉中国”

此外,国会图片页面“价格提示”显示,“用于内文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商业使用价格另议。”不过,目前国旗、国徽图片均已被删除!

稍微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国旗、国徽、团徽是不能进行商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9修正)》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然而【视觉中国】的行为可以说是胆大包天!

在共青团中央的微博下引来众多公司前来诉苦,国内知名的一些大公司,如360、百度、南孚电池、苏宁、凤凰网等都在视觉中国网站图库里被公开标价售卖品牌图片,可谓是天下苦视觉中国久矣!

那为什么一家图片版权公司会遭到众人围攻呢?这要从视觉中国运行模式说起,该公司主要通过诉讼来维护其“版权”,总是先兵后礼即先律师函警告后要求和解签订版权协议。其研发的版权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图片被使用在什么地方,高效的追责。自媒体创作者、公众号、网站主都被其告过,同时还支付高昂的版权费。他家也是唯一赢了腾讯官司的公司,腾讯为此支付了40000元赔偿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孚电池律师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孚电池律师函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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