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4 14:54:53 律师网 阅读量(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团队代理诈骗案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律师团队代理诈骗案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结论:合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律师收取30%的风险代理费,是基于双方时间的代理协议以及委托律师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觉得不合理,就换律师,找一个更便宜的律师,如果觉得合理,那就签委托代理合同,胜诉之后乖乖交30%风险代理费给律师。
金融被诈骗,律师收取30%风险代理费用合理吗?
风险代理不合理。
可以肯定认为,刑事辩护不允许风险代理。但为什么还有天价的辩护费呢?作者认为,可能是团队刑事辩护操作的结果。风险代理一定要有风险,没有风险谈不上风险代理,如,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道路交通责任认为书确认双方当事人责任后,根本没有风险,只可能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风险代理的风险是裁决的结果,刑事案件由于其特殊性,律师辩护业务不允许风险代理。一方面,人身自由与金钱没有等价性,也就是说被告的人身自由不可以折算成金钱;另一方面,辩护业务允许风险代理,产生司法腐败的可能性增加。人们可能要问,既然辩护业务不允许风险代理,那么天价辩护费是怎么产生的呢?作者认为,风险没有写在合同之中,风险只口头约定之中。一般而言,刑事案件经过公、检、法的三家审查,就道德犯而言,大部分刑事案件只存在量刑问题;就法定犯而言,可能存在罪与非罪的问题,如,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
就涉及的罪名而言,司法实践适用的运用法学,与前沿理论没有多少关系。即,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是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罪轻与罪重。作者也看到过许多刑法学、刑事诉讼法的教授辩护,他们用有争议的理论辩护表面看有轰动效应,但不会被法院采纳。
没有规定刑事代理不适用风险代理,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有同属性。作者通过观察,刑事代理实现风险代理后,律师可能鼓动受害人提出不合理的赔偿,并向司法机关施加不当的压力。作者现举一例加以说明:甲乙因房屋租赁发生纠纷,甲要求乙退还租金,乙殴打甲,甲防卫时将乙推倒在地,乙因心脏病突发死亡。侦查机关讯问时,其中一句话就是查明甲有没有过错,问甲有没有发现乙去过医院,甲回答,看到过乙去医院看病人,显然,甲没有过错。代理人风险代理后,被害人常去检察院,最后甲被逮捕,巨额赔偿后被判处缓刑。
作为金额诈骗罪的受害人,其能够得到赔偿,事实上需要看司法机关认定的罪名与追缴的情形决定。司法机关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视司法机关的追缴情形决定赔偿额;如果司法机关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害人可能得不到赔偿。受害人是否得到赔偿根本没有风险,哪来风险代理?
谢谢邀请!
其实我觉得这件事这个假律师会以诈骗罪承担其刑事责任是次要的。更主要的是这件事打脸的是整个律师协会和相关的司法机构。
一个高中毕业,也就在法律服务所上过点班的人,都能自己接案子而且还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开庭辩护,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是个人懂点法律和流程就是能做律师的工作,也正证明律师这个职业看起来高大上,其实有时候接案子辩护的时候是各种的假大空。这无一不是律师这个职业的悲哀。
一个假的律师资格证,居然蒙骗了法院检察院和所假冒的律师事务所,还前后上了6次庭,那判决书上面是不是还要写“辩护人 某某某,系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简直是搞笑了。
我看了这个问题的下面,有很多律师冠冕弹簧的提醒大家注意分别不要上当。我想说的是,人家接了6个案子才赚6000块钱,就办成了正规律师需要最少6w才能办成的事,你们不觉得丢脸?
那如果真这样,我还真希望中国多点这种的野路子,最起码便宜。
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都说聘请律师代理,其实严格意义不准确。应当是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本律所律师代理案件,或担任辩护人。
因此,往往当事人忽略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性,当事人利益首要屏障就是律师事务所。随着,法律习惯深入人心,目前已经有所改变。当事人请律师已经开始将律师事务所作为重要因素考虑。
相信,您的问题在不久的将来消失。
在各行政区划司法局所属的法律服务所内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工作者”,本来就可以从事一定的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和律师部分重叠。民间也常称呼这部分“法律工作者”为律师。但严格意义上是不同的。法院对待这部分诉讼代理人也会按照“法律工作者”规范书写法律文本(如判决书等)。也就是说,例子列举的这名法律工作者本来是可以在所工作的法律服务所内,通过正常手续,代理部分诉讼案件,不必假冒律师身份和伪造证件、伪造律师事务所公函。而这名法律工作者之所以要假冒律师身份,可能主要目的是为了不经过法律服务所将收取的诉讼代理费全部收进个人口袋,中饱私囊。在任何一个行业,包括法律服务行业,都难免有一些浑水摸鱼的宵小之徒,败坏行业声誉。但一旦被发现,势必被查处,对其职业生涯来说,完全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团队代理诈骗案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团队代理诈骗案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Copyright © http://www.lawyer66.net/ 律师网 备案号:渝ICP备2023003614号-42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